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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)坚持依法复议,不用调解的原则 由于行政复议要解决的焦点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的问题,而该行为是否合法,衡量的标准只能是法律、法规,不能用双方协商、调解的方式来解决。0 e9 C9 ~, v% }' V
(三)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公务文书 # h' [1 H" ]/ v( I% J$ Y
除要求格式规范外,文字表述要做到用词准确、语气肯定。
9 i5 U- X9 }. z( T8 `3 H* q8 H: m; X* \ 四、、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写法 0 i6 |" G2 j$ y9 H+ F4 K
行政复议决定书由标题、首部、正文、结尾等部分组成。
' B4 y8 h; m, x* w0 ~; F (一)标题 1 L1 d* w3 f1 H) m/ Z8 Q2 k
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标题要符合公文标题要求,即由复议机关、案由、文种组成。通常用这样的格式:“××××(机关)行政复议决定书”。
+ |9 i, y# K+ k2 `1 I! o8 p8 J! e0 a) l (二)首部 # x$ |8 N1 P# h1 A1 W2 U
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机关的有关情况。 1.申请人的情况。如果申请人是公民,应依次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住址等有关情况。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组织,应写明法人或组织的全称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住址。如符合规定,有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的,也要写明第三者的有关情况。 2.被申请人的情况。应写明被申请单位的全称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职务、地址等有关情况。如果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它们是共同的被申请人,也应列出有关情况。 3 s$ Y9 m0 X2 m3 r: y8 J. t, O5 S
(三)正 文
s8 C" q' y8 }! R- T 正文是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核心部分,不管其文字长短,都要写明下列三个内容。 1.引述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,这是正文开头。无论是请求,还是理由,都应该在申请复议书上写明,此处是引述,应当如实叙写,不可走样。 2.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。这是行政复议案作出裁决的文字表述。它要阐明复议机关认定的具体事实、理由和适用的法律、法规。要写好这部分内容,应当认真阅读争议双方的有关材料,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和理由,抓住争议焦点,辨明是非,确立复议的事实和理由。一般来说,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可能是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书中写明的,也有可能是被申请人在受理案后新产生的。但不管是那一种,都应该有同等的效力。只要复议机关实事求是,秉公解决争议,就能令争执的双方心悦诚服。这部分内容的表述要做到认定事实确凿无误,依法评断,根据充分。 3.行政复议裁决的结论。行政复议最终的目的是下结论,结论文字要求表述明确,语气肯定,便于理解和操作。由于结论是供执行用的,往往还要提出执行意见。如属终局裁决,要写明执行期限;非终局裁决可写明不服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。
7 l* G' J, @0 z8 c! {9 j% _4 j& j (四)尾 部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尾部有两个作用,一是附项,说明附件或注释的内容;一是落款。落款要写明复议机关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签名,加盖复议机关印章,用汉字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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